我們要了解一下我國對化妝品安全起著重要作用的法規文件——《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
規范充分借鑒國際化妝品質量安全控制技術和經驗,全面反應了我國當前化妝品行業的發展和檢驗檢測技術的提高,在推動我國化妝品科學監管,促進化妝品行業健康發展,提升我國化妝品技術規范權威性和國際影響力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規范中規定了化妝品安全通用要求。化妝品上市前應進行必要的檢驗,檢驗方法包括相關理化檢驗方法、微生物檢驗方法、毒理學試驗和人體安全試驗方法等。
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
非特類護膚品在上市之前必須檢驗的部分是微生物檢驗和有害物質檢驗。
一、必檢項目
微生物檢驗包括:菌落總數、霉菌和酵母菌總數、耐熱大腸菌群、金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
有害物質檢測包括:鉛、砷、汞、鎘等。
二、加測項目(根據產品的配方實際情況選擇)
1、甲醇:乙醇、異丙醇含量之和≥10%(w/w)的產品需要檢測甲醇項目,配方表必須標明乙醇、異丙醇的含量。
2、化學防曬劑:非防曬類產品申報配方中使用化學防曬劑,應當檢測所含化學防曬劑。
3、宣稱含α-羥基酸或雖不宣稱含α-羥基酸,但其總量≥3%(w/w)的產品需要檢測α-羥基酸項目,同時檢測pH值, 配方中含有α-羥基酸必須標明α-羥基酸的含量。
5、去屑劑:宣稱去屑用途的產品,申報配方中含有原料使用目的為去屑劑的產品應當檢測所含去屑劑。
6、二噁烷:原料中含有:苯氧乙醇、PEG類原料、AES類原料、聚醚類、聚山梨醇脂、聚氧乙烯類等必須檢測二噁烷。
7、游離甲醛:配方中含有甲醛及甲醛緩釋體類原料的產品,應當檢測游離甲醛;
8、石棉:如果配方原料中含有滑石粉的產品,應當檢測石棉。
防腐劑屬于產品配方中的一類,只要是在化妝品規范中允許使用的防腐劑,是不需要單獨提供檢驗報告的。
上市銷售的化妝品都需要根據《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檢測對應的必測和加測項目。
【本文標簽】 化妝品
【責任編輯】